各镇(街):
现将《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江工信中小函〔****〕**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镇(街)配合做好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加大宣贯力度,根据附件资料要求指导企业申报,确保企业掌握申报要求。
(二)各镇(街)要在*月**日前通过平台将完成初审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材料提交给市科工商务局;*月**日前通过平台将完成初审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材料提交给市科工商务局,争取早提交早审核,以更好完善申报材料。
联系人:中小企业股-谢健聪,联系电话:*******。
附件:*.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
*.鹤山市各级专精特新企业申报(复核)通过年份明细表
鹤山市科工商务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