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府办发〔****〕*号
各镇人民政府、研城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满足群众购房需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延长《井研县进一步支持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六项措施》(以下简称“房六项措施”)实施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长时间
房六项措施有效期延长至****年*月**日。即自****年*月*日起继续生效,延期*个月。
二、执行要求
(一)房六项措施延长期内补贴房源限额***套,按“先购先得”原则执行,售罄后不再增补。
(二)房六项措施延长期内各项奖补政策继续执行。
(三)房六项措施延长期内具体实施细则由井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井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井研县进一步支持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六项措施》的通知(井府办发〔****〕**号)
井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月**日
附件
井府办发〔****〕**号
井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井研县进一步支持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六项措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研城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井研县进一步支持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六项措施》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井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月**日
井研县进一步支持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六项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型住房需求,促进井研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实施时间和范围
实施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购买参与支持措施的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备案的购房户。
二、六项支持措施
(一)支持改善型购房。凡在井研县购买参与支持措施的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备案的,按购房合同的备案面积,每平方米补贴***元。
(二)支持市场主体购房。凡****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在井研县新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并依法申报纳税)购买参与支持措施的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备案的,按购房合同的备案面积,每平方米补贴***元。
(三)支持教师购房。凡井研县教育系统在岗在职教师及退休教师购买参与支持措施的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备案的,按购房合同的备案面积,每平方米补贴***元。
(四)支持医务人员购房。凡井研县卫生健康系统在岗在职医务人员及退休医务人员购买参与支持措施的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备案的,按购房合同的备案面积,每平方米补贴***元。
(五)支持高层次人才引进。凡按照《井研县高层次人才引进支持办法》相关规定引进且在井研工作满*年的“缺”类高层次人才(硕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当层次人才)购买参与支持措施的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备案的,按购房合同的备案面积,每平方米补贴***元。凡按照《井研县高层次人才引进支持办法》相关规定引进且在井研工作满*年的“尖”类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当层次人才)购买参与支持措施的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备案的,按购房合同的备案面积,每平方米补贴****元。
(六)支持“房票安置”政策推广。凡井研县范围内自愿选择“房票安置”方式取得房票的拆迁户,在****年*月**日前持“房票”购买参与支持措施的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备案的,除享受原房票安置政策内购房奖励外,再按购房合同内的备案面积,每平方米补贴***元。通过“房票转让”“房票交易”获得房票的受让人,购房仅享受原房票安置政策中的购房奖励,不再与本措施购房补贴相叠加。
三、其他事项
(一)本支持措施补贴房源总数量***套,售完为止。
(二)购房户不限户籍。
(三)支持措施不叠加使用、就高不就低。持“房票”购买支持措施房源内住房的购房户,按本措施第六项(支持“房票安置”政策推广)执行补贴,不参与其他支持措施。
(四)高层次人才如同时符合县内其他人才支持相关政策条件,则就高不重复享受支持。
(五)购房户享受支持政策后,*年内进行交易变更的,须先退回本措施所获得的全部补贴资金,方可进行交易变更。
(六)相应税费由买卖双方依法缴纳。
四、法律责任
购房申报人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对提交虚假申报材料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本措施由井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