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的规定,经审议,拟对以下企业及项目(详见附件)给予支持。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年*月**日— *月**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福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反映(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F栋*楼,联系电话:****-********,传真电话:****-********,邮政编码:******,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并提供联系方式。
附件: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防护用品第三批支持企业及项目汇总表
福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