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昌平区职业培训工作,充分利用本区职业培训教育资源,发挥培训促进就业的作用,根据《昌平区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管理实施意见》(昌人社发〔****〕**号)和《关于印发 <昌平区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实施细则(修订稿)> 的通知》(昌人社发〔****〕**号)的文件精神,区人力社保局经过对北京市清大东方消防职业技能培训昌平学校有限公司提交的认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培训机构的办学规模、师资条件、设备设施等多方面情况综合评估,拟确认该职业培训机构为昌平区定点培训机构,承担****年职业培训补贴工作,承担补贴工种范围:消防设施操作员(初、中、高级)。 昌平区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实施细则(修订稿)>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天(****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与事实不符,请向昌平区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
联系人:李慧娟
联系电话:********
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