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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长丰县“大棚房”问题监督举报渠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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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政务
建材
发文单位:长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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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细化实化常态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合肥市农业农村局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细化实化常态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巩固“大棚房”清理整治成果,现针对“大棚房”三类问题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邮箱:cfnyncjnyk@***.com

第一类问题: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非农业设施,擅自改变设施农业用地性质和备案用途,用于非农业经营。主要包括:“私家庄园”、别墅、度假酒店、经营性住宅以及餐饮、住宿、娱乐、会议等设施。

第二类问题: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主要包括:住宅、餐饮、娱乐、会议、交易市场、仓储等非农业设施。

第三类问题: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以及违法违规改变性质和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和建设餐饮设施等。主要包括:以农业大棚为名进行非农业经营性开发的,农业大棚看护房超过两层(含两层)的,农业大棚看护房占地面积超过整改标准的。

长丰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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