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政办函〔****〕**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工作,根据《湖南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和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保靖县千吨万人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名录》、《保靖县千人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名录》予以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要求。县直有关单位要对此次公布的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监督管理,防范饮用水水源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附件:*.保靖县千吨万人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名录
*.保靖县千人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名录
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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