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 <随州市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随人社发〔****〕*号)文件精神等文件精神予以公示: 随州市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实施方案>
****年**月,区人社局批准湖北金龙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展新型学徒制(中级班)培训。经审核,共有**人次参训,每人可补贴****元,应预拨**%的培训资金,共计*.**万元。
随州市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年*月—****年*月期间与随州技师学院联合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共有**人参训,其中,**人考试考核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
按照中级工每人每年补贴****元,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兑现补贴的标准,应补贴**.*万元,****年已向随州市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拨付**.**万元预拨款,现应支付剩余补贴资金**.**万元。
公示期为自即日起*天。如对公示内容与事实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反映。
联系电话:****-******* >****-*******
附件:*.湖北金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型学徒制培训花名册
*.随州市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新型学徒制培训合格人员花名册
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