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江区应急管理局
行政审批事项颁发公告
(****年第**号)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总局令**号)第十四条、十五条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给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梅县供应站共*家企业(变更法人)颁发相关证照文书。请以上企业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序号
单位名称
法人或主要负责人
证照文书
许可证(文书)
编号
有效期
(颁发时间)
*
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梅县供应站
朱超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法人)
梅江WH安经证字[****]****号
****年**月**日至****年**月**日
特此公告
****年**月**日
贵公网安备 520113020046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