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国中医药经济管理领军人才第二期学员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规财函〔****〕**号)有关要求,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各市、各有关单位推荐人选进行了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拟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荐**人参加全国中医药经济管理领军人才选拔考试,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年*月**日至****年*月**日),任何个人和单位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省卫生健康委,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以单位提出异议的,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号
附件:山东省拟推荐参加全国中医药经济管理领军人才选拔考试人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