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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评估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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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南昌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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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开发区)人社局、湾里管理局人社办,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年省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评估的通知》(赣人社函〔****〕*号)》和《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评估的通知》(洪人社发〔******号)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各县区人社部门对全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了年度评估。现将年度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一、合格单位

南昌县泰宇职业培训学校等***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见附件*)材料基本齐全、办学较为规范,年度评估为合格单位,可继续依法办学。

二、撤销注销单位

南昌县景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所学校(见附件*)整改期限内未达到整改要求,被予以撤销办学资质;南昌开放职业培训学校**所学校(见附件*)年度评估前主动申请注销。

以上撤销注销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立即停止办学,由管理权限所属县区人社部门负责收缴其办学许可证书(正、副本)及印章,并办理有关撤销注销手续。继续违法办学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同时,属地人社部门督促学校妥善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安置及财务清算等工作。

、存在问题

综合全市民办职业学校年度评估工作情况,各县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均高度重视新余*.**火灾”事故教训,能够有效监督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开展相关职业培训工作,投诉较少个别县区(开发区)也存在着人员业务不熟、把关过松监管脱节等问题

通过综合分析本年度民办职业学校撤销、注销的原因,主要存在以下具体问题:

*.学校法人、股东和办学地址等信息实际发生变化,但没有报告归属地人社部门,更没有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学校不经审批开展超范围办学和擅自设立分支机构。

*.学校办学地址存在消防安全严重隐患

*.培训学校师资力量流失、实训设备设施缺失,已不再具备办学条件。

    有关要求

请各县区(开发区)人社部门予以高度重视,切实总结年度评估工作成果,加大对属地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日常监管,指导各校规范办学行为、强化安全管理、提升办学质量。为及时掌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总体情况,请各县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年*月起,每月**日前报送属地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新增及变更情况至市人社局职建科。

市人社局职建科联系电话:********

邮箱:ncszjc****@***.com

附件:*.****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评估合格单位名单

*.****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评估撤销单位名单

*.****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评估注销单位名单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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