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 ** **: ** | 浏览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
索引号 | K********/****-*****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生成日期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送达公告 | |
翁孙伟: 本局收到余姚市人民法院《关于将余姚市阿卡皮具护理店等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建议》和刑事判决书〔(****)浙****刑初***号〕,因你在无商标授权情况下,擅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产品,侵权情节严重,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万元,本局于****年*月*日对你作出《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余市监列严决〔****〕第*号),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之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刘康平、胡斌,电话:********。 联系地址:余姚市南雷南路***号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科。 附: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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