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潮南区文艺创作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潮南财〔****〕**号)有关规定,区委宣传部在全区广泛宣传发动第三批潮南区文艺创作专项扶持资金扶持奖励项目申报评选。经收集整理各地各单位推荐申报项目并完成资格审查后,于****年**月**日邀请市文艺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提出扶持及获奖等级建议,于****年**月**日组织潮南区文艺创作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委员会进行复审,形成《第三批潮南区文艺创作专项扶持资金扶持奖励项目名单》并报中共汕头市潮南区委、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审核,现将第三批潮南区文艺创作专项扶持资金扶持奖励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年**月*日前向潮南区文艺创作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址设区委宣传部综合宣传股)反映,所反映不同意见要有确凿依据,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地址:潮南区党政综合办公大楼***室(潮南区文艺创作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邮编:******;联系人:庄佳铃;联系电话:********。
潮南区文艺创作专项扶持资金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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