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号)、《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大理州****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在我县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已缴纳****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档次的就业困难人员或离校*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分为:*.“**.**”人员(即:女年满**周岁和男年满**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二、补贴档次及标准
根据****年社保部门公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及缴费档次,缴纳了**%、**%、**%档次,缴费金额为****.**元/年、*****.**元/年、*****.**元/年的灵活就业人员,可申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其余缴费档次人员均不符合申请。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进行申报,按照每月***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补贴期限
(一)就业困难人员除距法定退休年龄(女年满**周岁、男年满**周岁)不足*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的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年。如属提前申请退休的,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提前退休证明材料,方可申请补贴。
(二)离校*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四、申报材料
(一)《大理州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一式*份。
(二)《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份。
(三)身份证复印件*份,户口册原件(审核后返回)及户口册上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份。
(四)就业困难人员类别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份或证明原件(零就业家庭人员需提供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由村级(社区)开具、乡镇核实并盖章;残疾人需提供有效的《残疾证》复印件*份;城镇低保证明由村级(社区)开具、乡镇核实并盖章或县民政部门出具;如属离校*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大学毕业证书复印件*份)。
(五)灵活就业证明。
(六)社会保险缴费单据原件(若需留底备存的,请在提交前自行复印留存)。
(七)本人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份(复印件上注明姓名、开户网点全称、银行账号及联系电话)。根据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工作要求,****年起社会保险补贴必须使用个人社会保障卡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其它银行卡不符合申报。
五、以下人员不纳入今年补贴范围
(一)凡已享受满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期限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再给予补贴。
(二)月收入(以社保缴费申报工资额为准)高于****年大理州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元的灵活就业人员。
(三)在职村(社区)干部、在职乡村医生。
(四)正在领取****年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的人员。
(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由用人单位缴纳了社会保险的人员。
六、申报时间、地点及流程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年**月**日**:**为止,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二)申报地点: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就业服务窗口)。申报时请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三)工作流程:按个人申请、乡镇审核、县人社部门审批、公示、补贴拨付的步骤进行。
(四)****年社保补贴所需表格请在公告下方自行下载,也可到县就业局或各乡镇社保中心领取。
(五)《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领回时间以具体电话通知为准。
咨询电话:****-******* >****-*******
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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