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人才工作局关于延长〈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和举荐办法〉文件有效期的通知》(江人社发〔****〕**号)和《关于开展台山市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型人才认定的通知》(台人才办〔****〕*号)的规定,经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对拟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的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表)。公示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自然日。
在公示期内若有异议,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向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不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办
受理地址:台山市台城舜德路***号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附件: 江门市高层次人才拟认定名单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附件
江门市高层次人才拟认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