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
****年*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办发〔****〕**号),提出进一步加强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稳住外贸主体,稳住产业链供应链。****年**月,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长沙市“十四五”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年)》(长政办发〔****〕**号)提出长沙市要构建高层次的开放格局,建立高端化的产业体系,打造高水平的开放平台,形成高效率的体制机制,奋力打造内陆地区开放高地,创建国家中心城市。同时,****年*月出台的《长沙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部分)管理办法》(长商务发〔****〕**号)部分内容适用条件发生变化,需要修改完善。
二、修订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二)《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十四五”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长政办发〔****〕**号)。
三、主要内容
本次修订,以****年*月出台的《长沙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部分)管理办法》(长商务发〔****〕**号)为基础,参考借鉴湖北、宁波、义乌等城市同类文件相关经验。《长沙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部分)管理办法》(长商务发〔****〕**号)(以下简称《办法》)共六章十五条,包括:总则、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专项资金申请条件、专项资金申报和审批程序、专项资金管理与监督和附则。
(一)第一章“总则”部分,共*条,分别对制定依据、专项资金来源、资金使用要求、使用遵循的基本原则、部门职责分工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该项资金是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长沙市对外贸济合作发展的专项资金。
(二)第二章“专项资金支持范围”部分,共*条,包括鼓励外贸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鼓励出口企业技术创新、支持企业境外参展、支持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支持企业开展线上推广营销、支持开展产品境外认证、支持园区外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支持企业开展海关AEO高级认证、支持企业应对汇率风险、支持国际集装箱拼箱模式、支持重点外贸项目等**个支持方向。
(三)第三章“专项资金申请条件”部分,共*条,对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和单位应当符合的条件进行了规定。
(四)第四章“专项资金申报和审批程序”部分,共*条,对项目法的申报及审批程序和“一事一议”项目的审批流程进行了规定。
(五)第五章“专项资金管理与监督”部分,共*条,从商务、财政部门以及项目单位角度明确了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要求。
(六)第六章“附则”部分,共*条,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该专项资金,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