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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广东港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的公告
通知,申报,资质
综合政务
汽车,建材,采矿,食品
发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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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依法受理了劳动者徐聪的工伤认定申请,现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业务规程》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向用人单位广东港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K*K*P*P,企业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虎沙大道**号办公区自编***房),法定代表人:余代铭)公告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编号:****************)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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