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实验区(肇庆)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肇庆市财政局 肇庆市科学技术局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印发 <肇庆市关于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办法> 的通知》(肇财规〔****〕*号),为做好 ****年度肇庆市内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及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请工作,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政数局共同制定了《****年度肇庆市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肇庆市关于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办法>
肇庆市财政局 肇庆市科技局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肇庆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年*月**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年度肇庆市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申报指南.doc
附件*: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操作指引*.**.docx
附件*:肇庆市关于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个人申请表*.**.xls
附件*: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身份证明材料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