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客服400-1553-660
会员
APP
下载APP
反馈
查申报
查政策
查企业
搜索
首页> 政策查询> 政策详情
乐山市商务局关于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拟补充参与主体名单的公示
通知,资金,资质
商贸海关
建材,印刷
发文单位:乐山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 2024-12-10
分享
收藏
已收藏
政策详情
政策详情

根据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补充征集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参与主体的通知》等精神,经自愿申报、区县相关部门初审推荐、市级复核工作组复核确认,现将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拟补充参与主体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月**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所反映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方式和所反映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市商务局王老师,电话*******(工作日),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号***室。

公示: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乐山拟补充参与市场主体名单(第二批次第二次).xls

乐山市商务局

****年**月**日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400-1553-660
下载APP
今日招标APP

贵公网安备 52011302004693号

COPYRIGHT © 版权归属 贵州政企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黔ICP备17011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