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发现****年*月**日公示的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申请(万秀区)第四批审核结果中,申请人饶嘉露是委托办理人,现更改为户主黄凯。
现对更改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天(不含双休日),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申请人 (姓名) |
变更姓名 |
房屋具体地址 |
备注 |
饶嘉露 |
黄凯 |
龙骨路龙骨里**-*号***房 |
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的监督,对不符合事实的情况可向梧州市万秀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监督局进行举报投诉(梧州市万秀区居仁路**号*楼***办公室),监督电话:****-******* >****-*******。
梧州市万秀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监督局
****年*月**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