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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找到了 21 条政策信息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三门峡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职工朱亚南遗属申请生活困难补助的公示
2025-04-21
通知,资金
人社卫计
发文单位: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地区: 三门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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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飞机施药防治春尺蠖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4-10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次浏览 为有效控制林木食叶害虫春尺蠖的发生与危害,保障全县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重点区域实施飞机喷药防治作业(以下简称“飞防”),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飞防作业时间 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30日(根据树木展叶情况和天气情况择日进行)。 二、飞防区域 千年秀林周边,高铁、高速以及县级以上公路两侧绿化带,白沟引河等河流干渠绿化带,重点片林及农田林网。 三、注意事项 (一)飞防作业区域为主要交通道路和成片林区,不进入居民生活区。 (二)飞防期间,在飞防范围内禁止向空中释放气球、风筝、航模、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和漂浮物;禁止向飞机投掷石块、棍棒、绳索等危险物品。 (三)飞防期间,会结合地面一同防治,请勿在林区以及周边地区挖食野菜、放牧等。 (四)飞防所用药剂为生物制剂,具有高效低毒、对人畜安全、不污染环境等特点,但对蜜蜂具有毒性,请飞防作业区内的养蜂户提前做好防护工作,防治后15天内不要放蜂采蜜。 四、通告要求 (一)各乡镇要将本通告发放到辖区内各村、造林企业及大户和相关单位,各村要在重点区域张贴并通知到户。 (二)飞防期间,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312—5613672)。 特此通告。 容城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0日 中央部门网站 中央人民政府 外交部 国防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公安部 监察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民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审计署 国资委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省级部门网站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商务厅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司法厅 河北省民政厅 河北省纪委监察厅 河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厅 河北省教育厅 各市级网站 石家庄市 承德市 张家口市 秦皇岛市 唐山市 唐山市文明网 廊坊市 保定市 沧州市 衡水市 邢台市 > 新闻媒体网站 人民日报 新华社 中央电视台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光明日报 长城在线 河北新闻网 河北经济日报网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冀ICP备11023277号-1 冀公网安备 13062902000074号 网站标识码:1306290001 主办: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容城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312-5612112 本站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2-5612076  邮箱:rczfbxxgk@163.com
2025-04-10
通知
综合政务
发文单位:保定市容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 容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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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我市港口与航道、道路运输工程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2025-02-21
发文
工业交通
发文单位: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地区: 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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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我市港口与航道、道路运输工程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4-12-30
通知
工业交通
发文单位: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地区: 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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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0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次浏览 沟西村民委员会及所有农户: 为实施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征收沟西村集体土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北至已征收土地,西至已征收土地、本村地,南至豪丹路,东至已征收土地、本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777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道路用地、城市公园绿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土地综合地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执行;安置方式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具体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容城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对象认定、企业搬迁停业停产补助计算、社保基准日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安置对象和宅基地的认定标准严格执行《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 拟于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2日由容城镇人民政府会同容城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2日。本公告可在容城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hbrc.gov.cn/。 特此公告。 容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0日 中央部门网站 中央人民政府 外交部 国防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公安部 监察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民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审计署 国资委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省级部门网站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商务厅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司法厅 河北省民政厅 河北省纪委监察厅 河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厅 河北省教育厅 各市级网站 石家庄市 承德市 张家口市 秦皇岛市 唐山市 唐山市文明网 廊坊市 保定市 沧州市 衡水市 邢台市 > 新闻媒体网站 人民日报 新华社 中央电视台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光明日报 长城在线 河北新闻网 河北经济日报网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冀ICP备11023277号-1 冀公网安备 13062902000074号 网站标识码:1306290001 主办: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容城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312-5612112 本站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2-5612076  邮箱:rczfbxxgk@163.com
2024-12-20
通知,申报,资金,资质
综合政务
发文单位:保定市容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 容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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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道路与桥梁(含隧道)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4-11-18
工业交通
发文单位:南充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地区: 南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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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道路运输局关于印发《2024年第十五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机动车检测工)技能大赛海南省选拔赛技术方案》的通知
2024-10-17
工业交通
发文单位: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地区: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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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城县启动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 发布时间:2024-10-01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次浏览 根据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的《河北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现在我县正式启动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与发放工作。 一、补贴范围 (一)报废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 1.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 2.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车辆注销前,交通运输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二)报废更新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 1.报废车辆应当符合前述(一)中报废车辆要求; 2.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国六b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3.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 (三)新购置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 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 29912)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持有交通运输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二、补贴受理时限及要求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申请补贴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其中,车辆报废时间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交车日期”为准,新购置车辆(未办理过过户的车辆)以当地发证机关配发的《道路运输证》上日期为准。车辆所有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规定时限内向车籍地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设置的受理点递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补贴申请材料 申请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营运货车所有人应当在政策实施期内向车籍地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设置的受理点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1.《河北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 2.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补贴资金的,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3.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提交报废车辆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新购置新能源货车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可在当地税务机关完税窗口打印)。 4.申请新购置车辆补贴资金的,提交《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5.与车辆所有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 6.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车辆所有人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补贴标准 (一)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   (二)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三)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补贴申请受理点:容城县交通运输局 咨询电话:0312—5696870 中央部门网站 中央人民政府 外交部 国防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公安部 监察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民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审计署 国资委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省级部门网站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商务厅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司法厅 河北省民政厅 河北省纪委监察厅 河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厅 河北省教育厅 各市级网站 石家庄市 承德市 张家口市 秦皇岛市 唐山市 唐山市文明网 廊坊市 保定市 沧州市 衡水市 邢台市 > 新闻媒体网站 人民日报 新华社 中央电视台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光明日报 长城在线 河北新闻网 河北经济日报网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冀ICP备11023277号-1 冀公网安备 13062902000074号 网站标识码:1306290001 主办: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容城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312-5612112 本站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2-5612076  邮箱:rczfbxxgk@163.com
2024-10-01
通知,资金,减税,资质
综合政务
发文单位:保定市容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 容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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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金台路、津海大街施工导行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8-05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次浏览 为进一步满足城市用电需求,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系统,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实施容城县金台路及津海大街电力和通信设施项目。为保障施工沿线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及施工安全,施工期间将对金台路部分路段进行断交施工,现就具体断交及导行方案通告如下: 一、施工路段及导行路线 金台路(大水大街—奥森北大街):电力排管施工占用北半幅道路,南半幅中间设置分隔栏杆导行。低压电缆分段施工占用南侧3米宽车道及部分人行道,设置临时围挡。南北侧占道交替施工。 金台路(奥森北大街—永贵大街):施工占用北半幅道路,南半幅中间设置分隔栏杆导行。低压电缆分段施工占用南侧3米宽车道及部分人行道,设置临时围挡。南北侧占道交替施工。 永贵大街与金台路交口北侧20米路段:全封闭施工,行人、车辆可绕行沟谷路、豪丹路。 金台路(永贵大街—板正大街):施工占用北半幅道路及部分便道,南半幅中间设置分隔栏杆导行。 板正大街与金台路交口北侧20米路段:全封闭施工,行人、车辆可绕行沟谷路、正义路、豪丹路。 金台路(板正大街—罗萨大街):施工占用北半幅6米宽车道及部分便道。 金容街与金台路交口北侧20米路段:全封闭施工,行人、车辆可绕行古城路、正义路、豪丹路。 罗萨大街与金台路交口北侧20米路段:全封闭施工,行人、车辆可绕行正义路、豪丹路。 金台路(罗萨大街—津海大街):施工占用北侧分带、北侧非机动车道及部分便道。 津海大街(金台路—金湖街):施工占用东侧分带、东侧非机动车道。 二、断交时间 金台路(大水大街—奥森北大街):2024年8月5日—2024年9月15日 金台路(奥森北大街—永贵大街):2024年8月10日—2024年9月30日 金台路(大水大街—永贵大街)南侧:2024年8月5日—2024年9月30日 永贵大街与金台路交口北侧20米路段:2024年8月11日—2024年8月22日 金台路(永贵大街—板正大街):2024年8月5日—2024年9月30日 板正大街与金台路交口北侧20米路段:2024年8月23日—2024年9月8日 金台路(板正大街—罗萨大街):2024年8月5日—2024年9月30日 金容街与金台路交口北侧20米路段: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8日 罗萨大街与金台路交口北侧20米路段: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30日 金台路(罗萨大街—津海大街):2024年8月5日—2024年9月30日 津海大街(金台路—金湖街):2024年8月22日—2024年9月30日 施工期间,禁止一切车辆和行人通过施工现场,由此给沿线居民和商户带来诸多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容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5日 中央部门网站 中央人民政府 外交部 国防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公安部 监察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民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审计署 国资委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省级部门网站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商务厅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司法厅 河北省民政厅 河北省纪委监察厅 河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厅 河北省教育厅 各市级网站 石家庄市 承德市 张家口市 秦皇岛市 唐山市 唐山市文明网 廊坊市 保定市 沧州市 衡水市 邢台市 > 新闻媒体网站 人民日报 新华社 中央电视台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光明日报 长城在线 河北新闻网 河北经济日报网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冀ICP备11023277号-1 冀公网安备 13062902000074号 网站标识码:1306290001 主办: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容城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312-5612112 本站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2-5612076  邮箱:rczfbxxgk@163.com
2024-08-05
通知
综合政务
发文单位:保定市容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 容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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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汕头市港口与航道道路运输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
2024-05-21
通知,申报,资质
工业交通
发文单位: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地区: 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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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汕头市港口与航道 道路运输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
2024-05-20
通知,申报,资质
人社卫计
发文单位: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地区: 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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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四川省嘉鑫安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新办情况行政许可的公示
2023-12-22
通知
综合政务
发文单位: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 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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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我市港口与航道、道路运输工程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12-21
通知
工业交通
发文单位: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地区: 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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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凉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3年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示的公告
2023-08-03
通知
工业交通
发文单位:平凉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地区: 平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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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定西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2年度第二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公示
2023-07-05
通知
工业交通
发文单位:定西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地区: 定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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