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函〔****〕***号)的规定,经审核,现拨付广东华技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等**家申报单位****年支持企业引进关键设备和核心技术专项资金共*******元(详见附件)。请相关企业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年支持企业引进关键设备和核心技术审核表.xls
东莞市商务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