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吉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吉安市****年度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和项目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工信办〔****〕**号)文件精神,在井冈山经开区和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上报的基础上,经项目受理、资料审查、部门联审、现场核查、专家评审(竞争性分配项目)等程序,拟对以下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疑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市财政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署真实姓名。公示受理部门:
吉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地址:市城南行政中心B座****室,电话:****-*******)
吉安市财政局经建科(地址:井冈山大道尚德路口市财政局**楼,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