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司名称 | 地区 | 立项年度 | 主管部门 | 详情 |
1 | 临夏***********公司 | 临夏 | 2021 | 临夏州农业农村局 | 查看详情 |
2 | 永靖**********作社 | 临夏 | 2021 | 临夏州农业农村局 | 查看详情 |
3 | 永靖*********公司 | 临夏 | 2021 | 临夏州农业农村局 | 查看详情 |
4 | 临夏***医院 | 临夏 | 2021 | 临夏州农业农村局 | 查看详情 |
5 | 积石************作社 | 临夏 | 2021 | 临夏州农业农村局 | 查看详情 |
6 | 广河**********作社 | 临夏 | 2021 | 临夏州农业农村局 | 查看详情 |
7 | 临夏**********作社 | 临夏 | 2021 | 临夏州农业农村局 | 查看详情 |
8 | 永靖***医院 | 临夏 | 2021 | 临夏州农业农村局 | 查看详情 |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州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暨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做好科技项目建设工作,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州科技局于****年*月**日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年度临夏州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经各县市科技部门组织推荐,州科技局组织专家开展了项目立项可行性评审,评审结果经州科技局局务会议研究审议,确定****年度第二批州级科技计划项目拟立项支持**个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年**月*日至**月**日,共*个工作日。
如对拟立项支持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州科技局反映相关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未在公示期内提供证明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临夏州科技局办公室 梅海鹏 ****-*******
州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 马晓明 ****-*******
临夏州科技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