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牡丹江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及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牡财联[****]*号)、《牡丹江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第一批职业(工种)目录和课时、补贴标准》(牡人社发[****]***号)、《关于调整牡丹江市****年就业重点群体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牡人社发[****]***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号)、《关于进一步扩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黑人社[****]***号)要求,我中心对海林市鑫旺至诚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年**月**日至****年**月**日组织开展SYB创业培训**名学员申请创业技能培训补贴材料进行审核,拟给予海林市鑫旺至诚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核拨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元,现予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表),公示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如对上述公示信息存在质疑,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群众如实反映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人员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受理单位:海林市人社局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室
受理电话:****-*******
邮编:******
海林市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
****年*月**日
附件: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