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治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年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项目的通知》(长商电发[****]**号)和《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年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部分)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商电便〔****〕**号)文件要求,经过企业申报、项目审核和专家评审,拟对以下*类项目共*家企业(单位)给予资金奖励:
*、主体培育项目(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超过***万元,贫困县企业按**%执行):山西沁州黄小米(集团)有限公司、沁县晋味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沁县吴阁老土特产有限公司、沁县沃丰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山西太行沃土农业产品有限公司。
*、快递企业服务电子商务项目(快递业务量超过****万件,服务电商企业不少于**家):长治市鑫凯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长治市韵达快递有限公司。
现对以上企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年**月*日至**月**日,如有疑问请于****年**月**日**∶**前向市商务局反映,联系电话:****-*******。
特此公示。
长治市商务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