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做好农民工创业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南人社规〔****〕*号)精神,此次共有朱承枢一名农民工提交了创业就业补贴申请,经城区人社局审核均符合条件。现拟为一名农民工拨付创业就业补贴共计人民币伍仟圆整(¥****元),同时将审核结果的有关情况(详见附件)进行公示*个工作日征询社会监督,公示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公示期间,如对申请资格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邮寄或直接报送向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反映(信函以邮戳时间为准)。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号***号室;联系电话:*******。
****年青秀区农民工创业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第十一批)街道公示**.**.xlsx
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