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鼓励我市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快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根据
《鄂尔多斯市市委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
(鄂
党
发〔
****
〕
**
号)
和
《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
(
国知办发运字〔****〕**号)文件
的要求,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织企业
通过
自主申报
、
旗区初审
、专项审计、会议研究等程序,确定对
符合条件的
**
家企业
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自****年*月**日起至*月**日止,为期*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匿名、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年度鄂尔多斯市知识产权贯标企业名单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