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加强文化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年)》(市办字〔****〕*号)和《西安市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补充政策》(市办字〔****〕**号)有关文件规定:新评定的五星级、四星级新建酒店,分别一次性给予***万元、***万元奖励。新评定的五星级、四星级新建酒店是指建成开业后,五年内经国家、省级星评机构评定通过的五、四星级饭店。该项奖补资金由市级和星级饭店所在区县(开发区)各承担**%。现将****年高品质酒店建设项目奖励资金情况公示如下:
一、碑林区西藏大厦开元名都酒店:****年*月开始营业,****年*月**日被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批准为五星级旅游饭店,拨付一次性奖励***万元。
二、灞桥区长征米拉梭酒店:****年**月开始营业,****年**月**日被陕西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批准为四星级旅游饭店,拨付一次性奖励***万元。
三、鄠邑区西安荣华天悦凯莱酒店:****年**月开始营业,****年**月**日被陕西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批准为四星级旅游饭店,拨付一次性奖励***万元。
公示期从****年**月*日至**月**日。若有异议,联系电话:***-********。
特此公示。
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