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司名称 | 地区 | 立项年度 | 主管部门 | 详情 |
1 | 统景***********合杜 | 渝北区 | 2022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 查看详情 |
2 | 石船***********合社 | 渝北区 | 2022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 查看详情 |
3 | 木耳***********合杜 | 渝北区 | 2022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 查看详情 |
4 | 大湾***********合社 | 渝北区 | 2022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 查看详情 |
5 | 茨竹************合社 | 渝北区 | 2022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 查看详情 |
6 | 古路************合社 | 渝北区 | 2022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 查看详情 |
7 | 大盛***********合杜 | 渝北区 | 2022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 查看详情 |
8 | 渝北区 | 渝北区 | 2022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 查看详情 |
重庆市渝北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关于****年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安排计划的公示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号)和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做好****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结合我区巩固脱贫成果实际,现特将****年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安排计划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电、传真等形式反映。政务服务热线:*****;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区纪委监委驻区农业农村纪检组:***-********。
重庆市渝北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年*月*日
渝北乡振发〔****〕* 号
重庆市渝北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年度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计划的通知
有关镇人民政府: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号)和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做好****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结合项目申报情况,区乡村振兴局会同区财政局认真研究,并报经区政府审批通过,现将****年度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使用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项目安排计划
本次下达市级财政衔接资金***万元(其中“数商兴农”**万元),本级财政配套**.****万元。具体安排计划如下:
(一)大盛镇大盛村****年度集体经济产业项目**.***万元(市级资金,责任单位:大盛镇)
(二)大湾镇太和村****年产业提升项目**.*万元(市级资金,责任单位:大湾镇)
(三)木耳镇新乡村****年度产业项目**.****万元(市级资金,责任单位:木耳镇)
(四)统景镇远景村****年度产业提升配套建设**.****万元(市级资金,责任单位:统景镇)
(五)古路镇熊家村****年度产业项目**.****万元(市级资金,责任单位:古路镇)
(六)渝北区****年数商兴农项目**万元(市级资金,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七)茨竹镇大面坡村****年产业项目**.***万元(市级资金,责任单位:茨竹镇)
(八)石船镇民利村****年产业管护配套项目**.****万元(市级资金**.****万元,区级资金**.****万元,责任单位:石船镇)
二、加强资金项目监管
(一)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做好项目全过程绩效监管。产业项目应制定分配方案,带动监测对象、脱贫户以及其他困难群体增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申报表,并于*月**日前交到区乡村振兴局。
(二)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要加强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快项目施工,倒排项目建设工期,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动手,科学合理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停工停产,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按照方案时间节点保证项目如期完工。
(三)做好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牢固树立财政衔接资金“高压线”的意识,严禁挪作他用,并严格按照区级报账制流程,进行报账。资金项目应严格按照《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渝委农办〔****〕**号),做好镇村两级年度资金项目计划和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过程等公示。
附件:渝北区****年度第三批衔接资金项目建设任务表
重庆市渝北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