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支持我县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吸纳和带动就业,充分发挥我县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就业的作用,根据汉中市财政局、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汉中市中心支行 《转发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汉财办债[****]**号)文件要求,对以下*家拟认定为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如有异议,请致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科,电话:*******。
陕西兴盛辉建设开发工程有限公司,拟认定贷款贴息:***万元
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