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区街道办事处印发中山市南区街道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资金扶持和使用管理意见的通知》(中南办〔****〕**号),经审核同意,中山市青创谷创业空间服务有限公司符合政策规定,拟按每平方米**元/月场地租金费、每平方米*元/月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元/月中央空调费的标准,补贴该企业****年*月至****年*月费用共计肆拾捌万贰仟零伍拾伍元整(小写:******元)。
现予公示,公示期为*月**日至*月**日(共*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实名向我分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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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山市青创谷创业空间服务有限公司补贴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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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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