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完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结合我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县人民政府已对****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万元项目安排情况进行了立项批复(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附件:
*.江口县****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表.xlsx
*.江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pdf
监督举报电话:***** ****-*******(县民宗局)
江口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