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 <印发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免税进囗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管理细则〉的通知》(国科发政〔2021〕270号)《海南省“十四五”期间享受进口税收政策社会研发机构名单核定实施办法》(琼科规〔2021〕7号)< span> 相关规定,经核定, 现将 海南省 “十四五”期间享受进口税收政策研发机构(第一批)名单 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和相关材料提交省科技厅。

通讯地址:海口市海府路**号省科技厅

邮 编:******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附件:海南省“十四五”期间享受进口税收政策研发机构(第一批)名单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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