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1-09-07 | 发文单位 | 洋浦经济开发区 | |
项目级别 | 市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洋浦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关于申报****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通知
区内各企业:
为进一步加大培育力度,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队伍,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号)、《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琼科便函〔****〕**号)要求,现将****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附件)第六条或第八条相关规定。
二、评价程序
评价工作包括:注册登记、企业自评、形式审查、名单公示、入库公告、年度更新。
(一)注册登记。企业在“信息服务平台”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用户名进行注册,在线填报《企业注册登记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注册登记承诺书》,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注意事项:企业注册信息中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息代码、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与营业执照一致,企业法定代表人、联系人手机及电子邮箱应确保本人正常使用。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企业可补正后再次提交。已在系统中注册的企业可以用原有账号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
(二)企业自评。注册企业进入“信息服务平台”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简称信息表)、上传相关证明文件,自评符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企业上传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信息表》首页,提交《信息表》。
注意事项:企业对所填报信息和上传文件的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性承担有关法律责任。企业填报信息及上传文件不得涉及国家保密信息。
(三)形式审查。评价工作机构通过“信息服务平台”对企业提交的《信息表》及相关附件进行形式审查,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审核表》。
上述内容有一项不合格,信息审核不通过。信息审核通过的,系统提交至省科技厅。信息审核未通过的,系统通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联系人进行补正。企业补正后再次提交《信息表》的,视同第一次填报。
(四)名单公示。省科技厅对信息审核通过的《信息表》进行汇总,按批次生成公示文件,在服务平台上公示**个工作日。
(五)入库公告。公示无异议的,省科技厅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以下简称“登记编号”)。公示有异议的,交由评价工作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六)年度更新。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实行年度动态管理,“登记编号”当年有效。入库企业应在次年*月*日至*月**日,通过“服务平台”主动更新《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经审核、公示后符合条件的,取得新年度入库“登记编号”。
三、其他事项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请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前往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fuwu.most.gov.cn)注册单位用户(法人)账号、选择办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的受理截止日期为**月**日。
(二)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于每季度最后一月(*/*/*/**月)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www.innofund.gov.cn)填写调查数据。
附件: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
洋浦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年*月*日
(联系方式:关茂 ***********;符玲娜 ***********)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