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2-03-24 | 发文单位 | 赤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项目级别 | 市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各旗县区工信(科)局:
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批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内工信科电字〔****〕**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内工信科电字〔****〕***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第**批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申报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需满足《管理办法》中第七至第九条规定,且对照运行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得分在**分以上的具备申报资格。
二、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认定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材料》、《企业技术创新运行评价指标》自评打分表(《管理办法》中的附件*、*、*),纸质版、电子版光盘一式三份。
请各旗县区工信局于*月**号日前将推荐报告以及企业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工信局科技电子科
联 系 人:李陆一
联系电话:*******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第**批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内工信科电字〔****〕**号)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内工信科电字〔****〕***号)
赤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年*月**日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第**批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内工信科电字〔****〕**号).pdf
附件*: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