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1-12-06 | 发文单位 | 沧州市青县人民政府 | |
项目级别 | 区县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各镇(乡、场)、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县战略,充分发挥先进单位和个人的标杆引领作用,激励和引导各行各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全面提高质量供给水平,根据《青县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青政办函〔****〕**号)规定,现将首届“青县政府质量奖”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县从事合法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的组织;在青县从事质量工作的自然人,包括在企业、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团体、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等从事质量管理、质量教育和培训、质量科研、质量宣传等方面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组织奖申报条件
*.依法在青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从事合法生产经营*年以上,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积极推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等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不断创新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并具有推广价值。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有效;
*.在质量发展、品牌建设、标准创新、经济社会效益、文化创新创造、教育质量提升、健康服务优化、节能降耗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近*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及环保事故;
*.鼓励企业进行质量创新,在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上实现创新,并具有推广价值的单位,可优先申报。
(二)个人奖申报条件
*.遵纪守法,从事质量工作*年以上;
*.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对质量振兴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
*.具有卓有成效的质量管理理论研究、质量技术攻关成果或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推进区域、行业、企业提高质量作出突出贡献;
*.个人为所属单位负责人的,所属单位近*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及环境污染事故。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一)根据自愿的原则,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按要求填写《青县政府质量奖申报表》,报送至推荐单位(各镇乡场、开发区)。
(二)各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把关,并书面征求生态环境、税务、应急管理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经综合汇总意见后,提出推荐意见。
(三)纸质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其中申报表、组织简介和证实性材料合成一册,自我评价报告另编成册。 (四)请各推荐单位 于****年**月**日前将纸质材料(含电子版)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复印件,报送至县质强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室)。逾期未提交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列入认定范围。
四、有关要求
(一)“青县政府质量奖”是我县在质量领域的最高荣誉,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材料初审和推荐工作。通过争创“青县政府质量奖”活动,引导广大企业学习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不断提高质量、增加效益、追求卓越。
(二)推荐单位要高度负责,对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要严格审查把关,好中选优、选精,确保推荐能代表地区、行业质量管理最高水平的组织和个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侯俊艳
电话:****-******* 邮箱:qxzqb****@***.com
邮寄地址:青县京福南路***号 邮编:******
附件:*.《青县政府质量奖申报表》(组织奖)
*. 《青县政府质量奖申报表》(个人奖)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