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1-11-22 | 发文单位 | 鹰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项目级别 | 市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各区(市)人民政府,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鹰潭市培育壮大领航企业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鹰府办发〔****〕*号)已于****年*月**日正式印发实施。经市政府同意,由市工业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开展****年度培育壮大领航企业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市级奖励资金兑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注册登记并持续生产经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分类以统计口径为准),申请兑现及参与评选的工业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守法经营、诚实守信。
(二)企业重视技术进步、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遵守和执行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三)企业在近三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发生重大环保事故或因环保问题被省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挂牌督办的;
*.出现税务违法、融资失信,列入诚信体系黑名单的。
二、申报范围
(一)加快领航企业储备项目
申报标准:****年我市首次入规工业企业,以统计入统时间为准(****年底统计年报入规企业可以申报)。
(二)鼓励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项目。
申报标准:
*.****年度申报并首次获得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报需提供国家或省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年度经国家级行业组织认定为行业领域前十强工业企业。申报需提供相关单位组织认定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年度申报并首次获批符合若干政策第**、**条奖励扶持标准的企业。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申报表(附件*);
(二)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如企业名称变更,需提供变更登记证明;
(三)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日期为提交申报材料当日);
(四)各项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根据属地原则,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对企业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二)《关于印发鹰潭市培育壮大领航企业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鹰府办发〔****〕*号)中,涉及区(市)、管委会兑现的奖励政策,相关项目申报评选由各区(市)、管委会自行组织评审、兑现。
(三)申报企业要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消取申报资格,并对已经获得的扶持资金予以收回,且三年内不再给予其各级政府奖补资金支持。
(四)各区(市)管委会初审后汇总提出申报名单,于**月**日前正式行文推荐至市工业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附《****年度促进工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及企业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PDF电子版各一份)。
联系人:曾玮 夏煜 ****-*******
邮 箱:yttz****@***.com
附件:*.《****年度培育壮大领航企业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申报表》
*.《****年度培育壮大企业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推荐汇总表》
附件*:****年度培育壮大领航企业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申报表.doc 附件*:****年度培育壮大企业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推荐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