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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第八批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申报结束
发文单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 丰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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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11-17 发文单位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项目级别 市级 起止时间 ****-**-**至****-**-**
联系人信息 -
申报信息
(一)具备明确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二)具有一定的标准化工作基础***********************************************************************************************************************************************
申报条件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自愿提出试点申请,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申请书》及有关证明材料(需**********************************************************************************************************
申报流程
申报详情

丰台区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快推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标准化试点建设,发挥标准化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作用,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员会关于征集第八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发〔****〕**号,见附件*)《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征集第八批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京市监办函〔****〕**号,见附件*)要求,现开展第八批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征集工作,请辖区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积极申报,区市场监管局将择优做好试点项目的遴选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备明确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二)具有一定的标准化工作基础,设置标准化管理内设机构及专兼职标准化人员,主要负责人具有较强的标准化意识。

    (三)属地政府或行业部门重视标准化工作,能够为试点提供政策、资金及其他支持。

    (四)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服务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事故,未受到相关部门的通报、行政处分,以及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二、有关要求

    (一)试点项目应当目标清晰,有明确的工作方案和经费保障措施。

    (二)试点建设工作原则为2年,应按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细则(试行)》(国标委服务联〔****〕**号,见附件*)要求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申请书》(见附件*)中工作目标、计划等进行建设。

    (三)试点项目应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或标准综合体,并有效运行半年以上,达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评估计分表(试行)》(标委办服务函〔****〕***号,见附件*)的评估要求,能够按期完成任务并考核验收。

    三、申报程序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自愿提出试点申请,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申请书》及有关证明材料(需盖章)纸质版一式五份,于**月**日前提交至丰台区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文体路*号***房间),电子版上报至邮箱ftbzk@scjgj.beijing.gov.cn,由区市场监管局汇总后统一上报。

    区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吴美静;联系电话:***********。

    附件:

    *.国家标准委关于征集第八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发〔****〕**号)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征集第八批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京市监办函〔****〕**号)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细则(试行)》(国标委服务联〔****〕**号)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申请书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评估计分表(试行)》(标委办服务函〔****〕***号)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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