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沭阳县****年稻谷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县****年稻谷收购环节补贴工作,现就具体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备粮食收购相关条件、组织市场化收购、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收购备案并上报统计数据的粮食法人企业。
二、计发依据及标准
以****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的稻谷收购量、收购金额、贷款金额以及贷款期限内LPR加权平均值、贷款时长为依据。收购贷款借款人必须为法人企业,贴息时长为贷款发放之日至还款日,最长不超过*个月,贴息标准为贷款期限内LPR加权平均值。贴息本金按照贷款金额和收购金额两者比较取其小的原则确认,企业实际收购量将采用《****年秋粮收购五日一报表》报送情况和收购凭证两者比较取小原则确认。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含但不限于:
*.沭阳县稻谷市场化收购补贴申请表(附件*);
*.稻谷贴息收购凭证登记表(附件*);
*.粮食收购凭证材料;
*.收购现场图片(公示粮食的品种、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照片*—*张);
*.银行贷款收购稻谷明细表(附件*);
*.银行贷(借)款凭证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江苏省粮食收购企业备案表复印件;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签署《信用承诺书(材料真实性声明)》(附件*);
**.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相关要求
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纸装订(一式*份),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行政中心****室),材料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替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沭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