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发展和改革局、各有关企业、单位:
现将《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第一批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粤能综合函〔****〕***号)转给你们。各企业、各单位如需申报,请于*月**日前将申报材料(格式详见《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另附申报材料电子版,光盘刻录)通过EMS寄至我委(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号*号楼***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第一批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