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1-09-07 | 发文单位 |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 | |
项目级别 | 区县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新科工信字〔****〕**号
关于申报****年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
区内有关企业: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建指﹝****﹞**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应急物资储备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为切实提升我区产能备份建设能力和应急转产能力,形成可持续的医疗物资、装备供给能力,现将申报****年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新建区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从事重点医疗防护物资、其他公共卫生防治物资等生产企业。
*.企业必须取得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疫情期间生产了相关防疫物资且具备持续或应急转产能力,同时愿意接受政府调配。
*.申报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经查询未发现在“信用江西”平台两年内有严重失信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原则上未纳税企业不予支持。
二、支持方向及标准
*.重点医疗防护物资产能储备。
支持范围:医用防护服、隔离服、医用口罩、医用手套、医用眼罩/面罩/护目镜等具有医疗防护物资产能的企业。已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相关设备投资不得重复申报。对已申报了省级防护口罩生产企业实施转产扩产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年*月**日之后的投资予以支持。补助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以发票时间为准)。
*.重点医疗防护物资生产线技术提升改造。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建指﹝****﹞**号)要求,重点物资保障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补助资金,从此次直达资金中予以列支。前期已根据《江西省工信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防控应急物资(含防护口罩)生产企业扩产扩能及转产技术改造项目报送工作的通知 》申报,补助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此次不再申报,具体补助企业及资金暂参考省工信厅*月调研时初步审核数字。
*.其他公共卫生防治生产动员能力建设。
支持范围:民用防尘口罩、消杀用品、测温设备、医废垃圾处理及转运设备等公共卫生防治物资生产企业;疫苗研发生产及疫苗玻璃瓶、疫苗注射器等相关生产企业;具备公共卫生防治物资生产设备所需关键核心部件或原材料(如口罩机、熔喷布等)生产能力的企业。投资补助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以发票时间为准,已获中央财政补助的发票不计入内)。
每家企业仅选择重点医疗防护物资产能储备和其他公共卫生防治生产动员能力建设其中一个方向进行申报。投资可补助内容包含生产设备投资、检测仪器设备投资、厂房洁净改造投资等与防疫物资生产能力提升有关的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具体补助标准参考企业投资金额及纳税金额,按一定比例进行折算,最终拟兑现资金以区政府办抄告单为准。
三、申报材料
*.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 *.项目投资备案文件(如有);*.企业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投资发票清单(序号、投资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发票号码); *.投资合同、付款凭证(复印件);*.购买设备的增值税发票清单,排序与材料*对应;*.投资实物照片;*.生产与销售相关凭证(生产记录、销售发票等佐证材料)、产品检测报告、产品(近期)图片;**.企业****年*月至****年*月完税情况证明;**.申报企业真实性、专款专用、接受调配承诺函;**.其他企业认为必要的证明材料。
如企业有产能无投资内容,则可不提供与投资相关材料。
四、企业项目申报承诺
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采取自主申报、事前约定、事后监管的方式,申报专项资金的企业必须履行以下承诺事项:
*.专款专用。企业获取专项补助资金后,应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建账,且资金只能用于防疫物资生产能力建设和其他相关支出(包括设备维护、车间改造、生产原料、厂房租赁等),不得挪作他用。
*.保持产能,服从征调。企业须在接收扶持后两年内保持产能不降低,在突发应急情况下,企业应第一时间响应政府征调,按照专项补助资金申报的产能产品,按时做好应急物资的调配。
*.服从监管。企业同意区财政局、区科工信局对款项使用管理情况、生产能力建设情况进行监管,并接受相关督查检查,同时主动配合做好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和评价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兑现程序
*、企业对照申报条件自主提交材料,将申报材料报至区科工信局中小企业股。
*.区科工信局会同区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必要时进行实地勘验。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个工作日内告知理由。通过审核确定的拟补助情况在区科工信局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政府同意,再按程序拨付资金。
六、其他事项
*. 已从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项目不予重复安排。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复印件需准备原件在审核、审计时使用,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其获补助资格,追回补助款项,列入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黑名单,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企业申报资料中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于**** 年*月**日前将申报材料以正式文件一式两份报送区科工信局中小企业股,每个项目申报资料胶装成册,同时报送电子文档,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区科工信局 中小企业股,陈敏,********
附件:*.****年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
申请表附件*: 企业申请表*
*.承诺函承 诺 函
****年*月*日
盖章版文件:关于申报****年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