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1-10-11 | 发文单位 | 华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项目级别 | 区县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根据《关于推动扶贫车间健康发展的通知》(甘人社通〔****〕***号)、《关于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甘发〔****〕*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发展“扶贫车间”促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意见》(甘政办发〔****〕***号),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鼓励我市企业积极吸纳脱贫劳动力和边缘易致贫劳动力就业,增加脱贫家庭收入。现将申请奖补及所需资料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甘肃省行政区划内,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吸纳华亭市本地脱贫劳动力和边缘易致贫劳动力就业,并签订*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
(二)补助标准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扶贫车间、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本地脱贫劳动力和边缘易致贫劳动力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元/人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稳定就业*年以上的,按****元/人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
(三) 申报程序及资料
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达到规定条件的,由企业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①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②经营场所照片*张;③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附件*);④劳动合同;⑤工资发放表(银行代发工资凭据)等。由所在地乡(镇)政府初审、公示、无异议后填写《乡(镇)****年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资金申报审核表》(附件*),并将资料和审核表报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市财政局按规定将奖补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咨询电话:****—*******
附件:*.华亭市****年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和边缘易致贫劳动力就业人员花名册
*.乡(镇)****年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就业奖补资金申报审核表
华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