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局,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经发局(经贸办),漳州台商投资区经发局、漳州高新区科经局:
为加快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我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工作,根据《漳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漳工信投资〔****〕***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漳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和考核评价指南(试行)》(漳工信投资〔****〕***号,以下简称《评价指南(试行)》)的要求,现就组织申报****年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市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按照《评价指南(试行)》的要求填写提供《漳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认定评价表、附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按属地原则向各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提交相关纸质申请材料。
二、各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要根据《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组织本辖区符合市企业技术中心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对企业上报的申报材料认真把关,及时到企业现场核实,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填报《****年市企业技术中心初审意见汇总表》。
三、****年市企业技术中心原则上组织申报两次,即上下半年各一次,上半年申报截止时间为*月*日,下半年申报截止时间为*月*日。上半年申报请各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于*月**日前,下半年申报于*月**日前将企业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并报送电子版一份,连同推荐文件及汇总表上报市工信投资规划和科技科。
联系人:蔡若琦,联系电话:****-*******邮箱:zzjmwdz@***.com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