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厅直属相关单位: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文明旅游工作引导,发挥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提升,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年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办市场发〔****〕**号)精神,决定在文旅系统开展****年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是指积极推动文明旅游,在引导旅游者和组织培训旅游从业人员文明行及大力倡导和践行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等方面具有示范性的单位,包括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文博院馆等提供旅游相关服务的单位。凡在我区正式营业两年以上,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单位,均可申报。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单位原则上须已获评自治区文明旅游示范单位。
二、申报数量
现有自治区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可申报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银川市申报自治区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不超过*个,其他四市、宁东管委会申报自治区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不超过*个,各地各领域最多只能申报*个。厅直属相关单位可根据情况自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国家级、自治区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请评定报告书。
(二)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初审证明材料。
(三)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荣誉证书等相关证照、材料复印件。
四、申报和评定程序
(一)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机构为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评定工作按照自愿申报、初审推荐、复审推荐、现场检查、评议公示、命名授牌程序进行。
(二)申报单位依据《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及其评定细则进行自检,递交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请评定报告书等材料,由所在地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初审、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复审并推荐上报。
(三)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机构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定专家对通过材料审核的申报单位开展现场检查,根据综合评议结果,确定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候选名单。
(四)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候选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符合评定标准的申报单位,由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机构发布公告、颁发证书和标牌。
(五)自治区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机构为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申报和评定程序参照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由所在县(区)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初审、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复审并推荐上报。
五、相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如弄虚作假,经查证后,取消申报资格,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二)各市、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严格按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行业标准及评定细则要求,加强创建指导,认真组织遴选,切实把好审核推荐关。
(三)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汇总申报材料纸质版并装订成册(一式*份),于*月**日前(以收件时间为准)报送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四)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和厅直属申报单位一并报送推荐情况报告(盖章),说明推荐工作开展、公示等情况。
(五)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单位对填报表格、上报材料须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内容无误、符合要求后盖章报送。对因填报不规范、内容错漏等导致无法荐上的,由推荐部门、申报单位自行负责。
联 系 人:杨 柳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号
邮 编:******
邮 箱:nx***********@***.com
附件:*.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 《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评定细则(****年版).pdf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年*月**日
附件*
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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