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便函〔****〕****号)转发给你们,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发动龙头骨干企业申报。各市(区)结合八大产业集群、十四条重点产业链培育发展工作,积极发动产业链“链主”企业以及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申报,及时指导有意向申报的企业撰写申报材料。
二、做好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为确保申报企业和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请各市(区)认真做好初审工作,于****年*月**日前将推荐企业汇总表(附件*,含电子版)和推荐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光盘*份)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年*月**日
(联系人:叶斯娜,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