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牙经开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关于组织申报****年第**批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津工信科〔****〕**号)要求,现组织开展****年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重点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参照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推进技术中心建设和认定工作。申请企业须符合《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见附件*)基本条件。
二、申请材料
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二)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三)评价指标证明材料明细表。
(四)经审计的****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告附注可不提供。
(五)企业科技活动情况统计表。国家统计局“企业研发项目情况B***-*表”和“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B***-*表”。未填报该报表的企业应参照该表样式填写。
(六)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高级专家、博士证书复印件;承担政府部门科技项目有关证明材料;拥有或参与建设的国家级、省级研发平台认定文件复印件;拥有国家或国际组织认定的实验室证明材料;PCT专利申请证明材料;国际发明证明材料;对外转让或许可专利有关证明材料;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含获评的国家级工法)证明材料;近两年获得天津市质量奖证明材料;近两年获得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证明材料;近两年获得中国创新方法大赛奖励证明材料;近两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证明材料。
(七)企业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承诺。
以上申请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同时附电子版光盘,其中评价表、附表需为doc/wps格式)。有关提纲、表样、填报说明和指标解释等请参照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初审阶段:申报企业携带申请材料两份,于*月**日前送至管委会科技信息部(服务大厦****室)。
(二)报送阶段:初审通过后,申报企业请于*月**日—*月**日期间,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进行申报,同时将申请材料(一式六份)及电子版光盘一份报送到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号市工信局窗口。(地址:河东区红星路**号顺驰桥旁,联系电话:********)
四、注意事项
(一)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政务服务事项适用于“承诺审批”“一次办”。
(二)外省市企业在津投资设立企业申请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经核实符合认定条件的,按有关规定简化认定程序。
联系人: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