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2-03-08 | 发文单位 |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
项目级别 | 省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关于****年市级“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渝经信中小〔****〕*号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年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大数据应用发展、招商投资促进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经研究,现将****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企业系统申报及提交申报资料到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时间延长至****年*月**日,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报送资料时间延长至****年*月*日。
二、申报条件
综合考虑近年来受疫情、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对申报条件中基本条件第*条调整如下:
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及以上,且至少满足下列*项条件: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万元及以上,近两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达到*%及以上,上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三、其他事项
其他要求仍按《关于开展****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渝经信中小〔****〕*号)执行。
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园区要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分析规上企业、生产性服务业等企业指标情况,帮助其完善研发经费统计口径。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报尽报。同时,要加强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审核把关,对所有申报企业的数据和材料要逐一进行审核确认(可代替企业的佐证资料),并在真实性审查报告中列出每个企业最终审查确认数据(同时要求企业调整申报数据)。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