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1-05-28 | 发文单位 |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项目级别 | 省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关于遴选《深化琼浙合作》课题机构的通知
加强琼浙战略交流与合作,有利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有利于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要求,有利于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对促进双方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繁荣发展、共同提升开发开放水平、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增强区域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我委特公开遴选《深化琼浙合作》的课题承研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工作内容
(一)对“十三五”时期琼浙合作的进展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包括成绩与不足);
(二)系统阐述深化琼浙合作的重大意义(国家、海南、浙江的不同角度);
(三)深化琼浙合作的总体要求(思路、原则和合作领域);
(四)研提十四五期间琼浙琼合作的事项或合作项目。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如实填写《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提出课题研究思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研究成果转化目标及转化形式等。申请书应加盖课题承担单位公章(如为多个单位联合承担课题研究请加盖各单位公章),一式四份送至海口市国兴大道*号省政府*楼***室(邮寄信封上需注明“XXX课题申报”,邮编******),电子版发至qyc_fgw @hainan.gov.cn。
(二)鼓励国家级研究机构、“***”、“***”及国家双一流重点建设高校积极申报。申报单位应在省际间区域合作方面具有较强优势和深入了解。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题组负责人应组织和指导课题实施全过程,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月*日(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四)我委将组织对课题研究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并签订课题委托合同。课题研究预算经费为**.**万元。
(五)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课题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三、其他事项
(一)课题执行时间为****年*月至****年*月。期间,我委视工作需要听取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二)本次研究课题由我委区域经济处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