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区农牧局决定申报****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秸秆饲料化利用企业、合作社、养殖大户、家庭农牧场、秸秆能源化利用企业、秸秆肥料化利用村(肥料化利用为秸秆还田,主要包括还田机耕作业、添加腐熟剂、尿素等,覆膜地不予还田)。
二、申报需提供材料
(一)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请书
*、申报方简介
*、申请内容:购买打捆机、动力机车、秸秆青贮、微贮、揉丝处理设备、生物质节能炉具等机具设备;建设草料库;秸秆还田。
(二)企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三、申报流程
经所在村村委会核实并由各乡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审核同意后,将项目申请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村、乡镇公章,上报至我局农牧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联系电话:***********)。
四、申报时间
申报起止日期:****年**月*日至**日。
五、其他事项
国拨资金占比以上级评审结果为准,自筹资金待项目批复后交农牧局统一拨付中标方。
赤峰市松山区农牧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