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号
北京地区各博物馆:
****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为及时、有效贯彻落实《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文〔****〕***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已完成保护修复方案的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主要面向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一、二、三级珍贵文物的保护,包括:预防性保护,文物技术保护(含文物本体修复),数字化保护等。其中,馆藏一级文物保护修复方案需经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
二、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结合文物保护工作实际,如有资金申报需求,于****年*月**日前将填报完成的《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计划书》及保护修复方案一并报至市文物局博物馆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owuguanchu****@***.com,纸质版加盖公章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府学胡同**号。
特此通知。
北京市文物局
****年*月**日
(联系人:纪雅雯;联系电话:********)